如何追討遣散費差額
你好,如果因為公司財政困難而被遣散,但在收到強積金戶口的對沖遣散費時,發現金額未達遣散費的完整金額,一直向公司追討至今已經離職後兩個月了,仍未收到余額,我可以如何處理?
你好,如果因為公司財政困難而被遣散,但在收到強積金戶口的對沖遣散費時,發現金額未達遣散費的完整金額,一直向公司追討至今已經離職後兩個月了,仍未收到余額,我可以如何處理?
你好,如果因為公司財政困難而被遣散,但在收到強積金戶口的對沖遣散費時,發現金額未達遣散費的完整金額,一直向公司追討至今已經離職後兩個月了,仍未收到余額,我可以如何處理?
按《僱傭條例》,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 2 個月內,支付遣散費。
如你欲就遣散費提出申索,請按有關的工作地點到附近的勞資關係科辦事處求助。
詳細資料,請參閱: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D56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