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問題
我在2021年1月3日開始上班, 21年2月的農曆新年屬公司年假歇業的日子, 當時放了5天假 (公司年假是7天), 當時我並沒有大假, 但公司也沒有因此而扣我任何費用, 還是依正常金額出糧.
農曆新年後我在21年並沒有再放過大假了, 現在正準備離職.
想問下, 當初新年的5天歇業假期係咪會當作大假在後面補扣返? 等如我只剩下2天假?
我在2021年1月3日開始上班, 21年2月的農曆新年屬公司年假歇業的日子, 當時放了5天假 (公司年假是7天), 當時我並沒有大假, 但公司也沒有因此而扣我任何費用, 還是依正常金額出糧.
農曆新年後我在21年並沒有再放過大假了, 現在正準備離職.
想問下, 當初新年的5天歇業假期係咪會當作大假在後面補扣返? 等如我只剩下2天假?
我在2021年1月3日開始上班, 21年2月的農曆新年屬公司年假歇業的日子, 當時放了5天假 (公司年假是7天), 當時我並沒有大假, 但公司也沒有因此而扣我任何費用, 還是依正常金額出糧.
農曆新年後我在21年並沒有再放過大假了, 現在正準備離職.
想問下, 當初新年的5天歇業假期係咪會當作大假在後面補扣返? 等如我只剩下2天假?
按《僱傭條例》,如僱員未足資格領取暫時歇業期間的年假薪酬,但因暫時休業而需要停工,則該
僱員亦應在整段歇業期間享有年假及年假薪酬。
意即,農曆新年的5日假是公司「贈送」予你,因此你離職時,應享有7日的年假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