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離職前可否取有薪病假?

by 國強, Tuesday, November 04, 2014, 22:19 (4140 天前)

本人和一機構簽署連續性合約 ,而本人已提出請辭,並在兩星期前通知。(合約定明通知期為兩星期)
本人之最後上班日為本月7號,那麼在本月內(11月內),本人能否享有有薪假期?

感謝閣下解答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