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試用期沒有通知
我想問問我在2021年6月16日入職, 在合約上的試用期是3至6個月,但是我在試用期最後一天 (2021年12月15日)到現在(2022年10月11日))還未收到公司告訴我轉為正式員工。 我到現在仍然是收試用期工資,我可以追討嗎?謝謝。
我想問問我在2021年6月16日入職, 在合約上的試用期是3至6個月,但是我在試用期最後一天 (2021年12月15日)到現在(2022年10月11日))還未收到公司告訴我轉為正式員工。 我到現在仍然是收試用期工資,我可以追討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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