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期,不享有例假?
本人9月頭確診,隔離14日,
月頭1--6號返工,
月尾24--30號返工,
公司按我有返工的日子計算例假,
即6+7=13日工作,計2日例假,
即係月中冇返工的14日冇例假,
請問,這計算方法合理??
咁咪即係2日例假/月!
我5月1號入職,現時仍在職,
做滿三個月後享5日例假/月
5日例假其中1日係法定紅假,
一年12日,分散落每個月,正好一個月一日。
公司計糧,13工作+2例假+病假
想問:例假2日/月,合理?問題2:
9月10號係中秋,法定紅日,與病假重疊,
公司計 4/5 合理??
(閣下休息日有薪的情況下)
問題1:照閣下所述,公司將隔離期間的休息日出4/5糧。
根據《僱傭條例》,如休息日屬非固定性休息日,僱主須在每月開始前將該月內各休息日的安排
通知僱員。口頭通知、書面通知或張貼僱員該月休假表均可。因此何日為例假,應在你隔離前已知。而隔離期間的休息日出全薪,其他日子出4/5。不扣減有薪病假日數,病假仍屬連續性。
問題2:若法定假日與法定假日重疊,則應該當法定假日,出全薪。不扣減有薪病假日數,病假仍屬連續性。不需另補病假及疾病津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