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產假期間合約到期不續約離職
合約由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2月28日止,合約寫明“聘用期完結即終止合約,並不會自動續約”。本人已按連續性合約為僱主服務4個月,並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通知書寫明“打算2023年1月7日放產假”。因受僱不滿40星期,放無薪產假
請問2月28日合約到期日是否合約終止?不用遞交辭職信?
另外,無薪產假期間僱主是否需要供款僱員的强積金?
合約由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2月28日止,合約寫明“聘用期完結即終止合約,並不會自動續約”。本人已按連續性合約為僱主服務4個月,並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通知書寫明“打算2023年1月7日放產假”。因受僱不滿40星期,放無薪產假
請問2月28日合約到期日是否合約終止?不用遞交辭職信?
另外,無薪產假期間僱主是否需要供款僱員的强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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