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年假及例假
你好, 我每月放例假八天(自訂放假日子)+每年年假七天
(本身例假為六天, 但與公司商議雙方同意取消勞工假而改為每月放例假八天)
每月的例假如有需要可不放假改為儲起來之後再放假假設我已儲起例假六天+年假剩下五天
計劃2023年1月由12日至31日出行 需要放假
即11天上斑, 20天不上班 (例假六天+年假剩下五天+9天扣薪放假)
請問1月內我原來每月的例假八天如何計算?
是否會因為只上班11天而有扣減?
謝謝
僱傭條例中寫: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
而不是:每工作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所以我認為不應該扣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