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說我無故曠工,已發出警告信
事源係咁既,我係今年暑假番m記既part time
做左幾個月到去到9月,因為要番學就無再番工
我本身話辭個經理同我講叫我唔好辭,話有咩特別日子可以叫我番工幫幫手
我話ok
之後果幾個月佢都無通知我更表,無編我更,所以我都無再番工
到今日我收到封信,係無故曠工通知書
佢叫我11月20號番去m記解釋否則立即解僱而且不作賠償
去到呢到我覺得莫明奇妙,佢又無編我更又話我曠工,加上我仲係traninee唔係正式員工
咁如果我唔理佢,俾佢即時解僱,我洗唔洗作出任何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