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
根據職安健條例,僱主有責任確保僱員工作地點安全。
僱員及公眾人士可透過流動電子裝置或電腦,更方便地就工作地點的不安全作業模式或環境狀況,以電子表格形式向勞工處作出舉報。網上平台的使用介面簡單易用,投訴人可以透過智能電話、平板電腦等流動電子裝置,到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填寫電子表格作出舉報,並可上傳相片、影片或錄音檔案。
除了網上平台外,市民仍可透過現有的不同途徑,如發放電郵(enquiry@labour.gov.hk)、或致電勞工處職安健投訴熱線2542 2172或1823,作出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