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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

by 劉小韋 ⌂ @, 北市, Monday, November 10, 2014, 08:29 (4134 天前)

我想請問各位有關勞基法的達人幫我解答 !(急) 我的行業是運輸配送業,上個月因為公司車輛調度的緣故,我剛買的新手機掉了,當時我很著急,也很生氣,畢竟剛買只使用3-5天,因為這緣故 我三天未請假也未上班 可是公司就說我違反規定 以曠職三日無正當理由而開除我 請問這樣成立嗎沒上班的這三天 我急於電信公司辦理遺失業務 派出所備案 還有報案證明單 因為是手機遺失所以我沒有主動向公司請假 日期為103/10/14 至103/10/17當所有事情辦好 我在17日晚間主動跟公司聯繫 剛好3日但公司還是用勞基法規無正當理由無故曠職三日開除我 請問各位達人 這樣成立嗎現在我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 報案證明單 手機遺失 不能算證明非無故曠職嗎?

勞資糾紛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November 10, 2014, 10:36 (4134 天前) @ 劉小韋

多謝閣下的查詢,借助此平台可從多角度理解事情,現只能以簡單的ABC回應,因為公司車輛調度的緣故掉了新手機,而與公司失聯絡三天……,從另一角度睇,如閣下是一間公司主管,與員工有溝通渠道去了解問題所在的,而員工亦應以實際態度表達情況,相信是不難解決的。僱傭條例列明在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的情況下可向僱主提出補償的申索。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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