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有薪病假/隔離令

by Batman @, Monday, December 12, 2022, 16:30 (1181 天前) @ CY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星期為同1僱主工作至少18小時,連續4星期或以上),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閣下確診隔離期間的病假是否一定扣除已累積的有薪病假日數,視乎公司安排,勞資雙方協商。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