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確診病假 by Ying , Thursday, December 15, 2022, 12:21 (1179 天前) 如我由1號當天確診,一直到10號才陰性,需連續兩天陰性才可上班,12號正式上班,中間有11日,請問是否這11日都是以4/5的薪金計算?當中亦包含我自己的例假,會否又扣例假,又只出4/5的薪金給我?例假不是應該有全額薪金支付嗎?
有關確診病假 by Batman , Thursday, December 15, 2022, 13:20 (1179 天前) @ Ying 若閣下之前有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可扣減的話,持有衛生署發出的隔離檢疫令,則這11天每天有4/5的工資。 休息日有薪無薪,需由勞資雙方協商。 休息日與有薪病假重叠時,若休息日有薪,視作休息日,出全薪,不扣減累積有薪病假日數,無需另補休息日,不影響病假連續性,若休息日無薪,休息日視作病假處理而無需另補休息日,休息日無薪,不需扣減累計病假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