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病假與法定假及休息日重疊
因確診關係。公司當確診期間為病假,由12月22至28日 當中25為星期日(公司每月出更表。原24.25為off),26.27為法定假期。就公司所言,因病假不足,所以以年假補上。故22至24號為sl,25為半日al 半日sl,26.27並無當作任何年假或病假。而28為病假。
根據此情況,想詢問星期日為休息日。病假與休息日重疊是否當有薪病假而不用作補假?如一早編好為放假。是否依然當病假處理?另外,想問下5分4糧屬第2類病假是否要有足夠病假才可用?上述公司情況是否對?
因確診關係。公司當確診期間為病假,由12月22至28日 當中25為星期日(公司每月出更表。原24.25為off),26.27為法定假期。就公司所言,因病假不足,所以以年假補上。故22至24號為sl,25為半日al 半日sl,26.27並無當作任何年假或病假。而28為病假。
根據此情況,想詢問星期日為休息日。病假與休息日重疊是否當有薪病假而不用作補假?如一早編好為放假。是否依然當病假處理?另外,想問下5分4糧屬第2類病假是否要有足夠病假才可用?上述公司情況是否對?
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