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書面合約出糧問題
我早前受聘於一間公司兼職工作。後因僱主大幅修改工作要求,所以做了2星期後辭職,即時離職。
惟離職前,公司仍未提供簽署書面合約。
我和公司一直有電郵紀錄電話上的口頭合約內容,包括薪金和工作內容,並有簽到出勤紀錄。
1. 請問在只有口頭合約、電郵紀錄、出勤紀錄、冇簽書面合約情況下,公司是否仍需按法例離職日起計7天內出糧?
2. 公司拒絕銀行過數、郵寄支票、到銀行入票,堅持要我親身到公司拿支票。但我已本身有全職工作在手,沒可能親身拿支票。
若因我未能親身拿支票,令我未能離職7天內成功收到薪金,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