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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確診Covid-19後病假事宜

by Sheep Ho @, Friday, January 13, 2023, 19:26 (1149 天前)

你好 本人從事飲食業,
由2022年5月1號日入職至今。
累積病假為14天
入職以來從未申請過病假疾病津貼
並符合連續性合約受雇

由2023年1月4日得知確診後
當天即日上報政府後
亦取得衛生局電子形式發放的14天隔離令
多次自我檢測轉為陰性後
2023年1月12日正式上班
固執行隔離令而缺勤日子為八天
日期為4/1/2023-11/1-2023

上班當天得悉
公司表示根據「政府規定」
只能發放五天疾病津貼
另外三天則需從月薪裡扣除
這八天病假當中
只有一天與有薪例假重疊
以我理解應為得到七天疾病津貼

在此想請問
根據雇傭條例
以本人是次確診案例
是否只能得到五天還是七天的疾病津貼?

感謝

有關確診Covid-19後病假事宜

by 「荊王」關羽 @, Friday, January 13, 2023, 22:04 (1149 天前) @ Sheep Ho

假如乎合領取疾津所有條件,病假VS有薪休息日,休息日出FULL PAY,不扣減有薪病假日數,其他日子出疾津,扣減有薪病假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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