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唔見錢要我賠
所有《僱傭條例》適用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都享有條例下的一些基
本保障,例如工資的支付、扣薪的限制
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
超過$ 300 爲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
資的四分之一
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
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萬元及監禁 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