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上司因為我的手受傷, 復工的那天 上班後被要求離開並當作缺勤

by Batman @, Monday, January 16, 2023, 14:32 (1147 天前) @ Johnson

僱主如此做,便是更改僱傭合約條件中的工時規定。若閣下不同意,僱主便有可能不合理地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僱員可根據以下的情況向僱主提出補償的申索:
(1)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2) 僱主未經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3) 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
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
(4) 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
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僱員可以獲得:
• 復職或再次聘用;或
• 終止僱傭金

復職命令,是飭令僱主繼續聘用僱員,並在所有方面視僱員爲從未遭解僱或僱傭
合約條款從未被更改。

再次聘用命令,是飭令僱主以相若於原有僱傭合約的條款聘用僱員,擔任原來或
其他合適的工作。

終止僱傭金是指:(1) 僱員根據《僱傭條例》可享有但在被解僱時未獲支付的法定
權益;(2) 僱員假若繼續受僱而根據《僱傭條例》可合理地預期有權享有的權益;
及 (3) 僱員根據僱傭合約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款項。僱員的服務期即使未達到享有這些權益所需的服務年資,也可以獲得終止僱傭金。在這情形下,終止僱傭金應按實際的受僱期計算。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