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辭職該月 僱主扣除例假
本人在辭職信離寫明最後上班日期為星期日,當時公司表示星期日是例假,合約例明例假是有薪,需要將最後上班日期改為星期六,才會收我的辭職信,因此我再交多一封信,信上最後上班日期為星期六。當時公司回應我,會計算例假的人工給我,但最後反口說我的辭職信寫上上班日期改為星期六,不願意計算我的有薪例假。我想查詢 1)公司應否計算星期日例假薪金給我? 2)公司有否誤導或詐欺本人? 謝謝!
本人在辭職信離寫明最後上班日期為星期日,當時公司表示星期日是例假,合約例明例假是有薪,需要將最後上班日期改為星期六,才會收我的辭職信,因此我再交多一封信,信上最後上班日期為星期六。當時公司回應我,會計算例假的人工給我,但最後反口說我的辭職信寫上上班日期改為星期六,不願意計算我的有薪例假。我想查詢 1)公司應否計算星期日例假薪金給我? 2)公司有否誤導或詐欺本人? 謝謝!
1)要
2)公司有合理嫌疑縮短了閣下的通知期而逃避給予閣下有薪休息日的法例規定(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 7 天可享有不少於 1 天休息日。),通知期應以閣下通知僱主辭職當天起計算。通知期中的“月”是指由發出終止僱傭合約通知之日起計,或由僱傭開始之日起計(視屬何情況而定),至下個月份同一日的前一日終結時的一段期間,如下個月份並無同一日,或如發出通知或僱傭開始之日為一個月的最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終結時的一段期間。
本人在辭職信離寫明最後上班日期為星期日,當時公司表示星期日是例假,合約例明例假是有薪,需要將最後上班日期改為星期六,才會收我的辭職信,因此我再交多一封信,信上最後上班日期為星期六。當時公司回應我,會計算例假的人工給我,但最後反口說我的辭職信寫上上班日期改為星期六,不願意計算我的有薪例假。我想查詢 1)公司應否計算星期日例假薪金給我? 2)公司有否誤導或詐欺本人? 謝謝!
其實應該返埋星期一會好一點, 一來交收工作, 二來可以和同事FAREWELL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