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更改年假上限

by Fitness @, Friday, February 24, 2023, 00:35 (1108 天前)

跟據入職時公司員工手册,如滿15年,可享有年假20日。公司於一月中提示員工年假安排將會有變,直至一月尾發出電郵把員工分兩級,新入職普通員工會增加由12日改至16日有薪假期,經理級增加至21日,而舊員工本身享有多於16日就不受影響,新有關新安排會由1月1日生效。收到電郵後已即時反應本人於下月滿15年,但公司最後回覆只可維持原有的17日有薪假期,並不會再繼續有年假遞增的安排,請問這情況是否相等僱主削減員工福利? 僱員是否只可接受?僱主是否可任何時候更改有薪年假的上限?僱主可隨時更改公司員工手冊的任何內容嗎? 謝謝

更改年假上限

by 「荊王」關羽 @, Saturday, March 11, 2023, 09:14 (1093 天前) @ Fitness

1) 按勞工法例,僱主如證明根據下列 5 項理由中的任何一項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即屬具有正當理由:
• 僱員的行爲
• 工作所需的能力或資格
• 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
• 法例的規定(即如果僱員繼續在原來的職位工作,或繼續按原有的僱傭合約條款受僱,即屬違法的情況)
• 其他實質理由

2) 你都講到明公司規矩「舊員工本身享有多於16日就不受影響」,即係你本身已經唔受影響。當然,你想多d假,理解,但都係哥句硬核:份工做定唔做。
理由:
1. 公司假期日數本身已經優於勞工法例
2. 公司規則已經將員工職級/年假日數作出分類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