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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變更問題

by GG @, Friday, March 10, 2023, 16:11 (1093 天前)

最近公司重組架構以致本人的工作內容和職位會在未來受變動,本人和公司方面有數次會談,但沒有得到具體安排和其他方案以及會否有新合約等等。

我想知道
1. 如果公司有新合約下:
1A. 我選擇不簽,是否可以視為「變相解僱」并追討應得之解僱補償
1B. 我選擇嘗試新工作內容并簽下新合約,但在3個月內發現新工作內容不適合自己并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是否可以視為「變相解僱」并追討應得之解僱補償

2. 如果公司沒有新合約下:
2A. 我不接受試新工作內容,而公司沒提供其他可接受方案,是否可以視為「變相解僱」并追討應得之解僱補償
2B. 我選擇嘗試新工作內容,但在3個月內發現新工作內容不適合自己并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是否可以視為「變相解僱」并追討應得之解僱補償

另外如果變成「變相解僱」,那本年度的獎金是否可以追討?

工作內容變更問題

by 「荊王」關羽, @, Sunday, March 12, 2023, 07:27 (1092 天前) @ GG

1.
僱員可根據以下的情況,以「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為由向僱主提出補償的申索:
(1)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2) 僱主未經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3) 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
(4) 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2.
僱主如證明根據下列 5 項理由中的任何一項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即屬具有正當理由:
• 僱員的行爲
• 工作所需的能力或資格
• 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
• 法例的規定(即如果僱員繼續在原來的職位工作,或繼續按原有的僱傭合約條款受僱,即屬違法的情況)
• 其他實質理由

3. 原則上,僱員如感侵權,可以通過司法程序維權。

工作內容變更問題

by 平頭豬腳涼 @, Saturday, June 03, 2023, 14:30 (1008 天前) @ GG

最近公司重組架構以致本人的工作內容和職位會在未來受變動,本人和公司方面有數次會談,但沒有得到具體安排和其他方案以及會否有新合約等等。

我想知道
1. 如果公司有新合約下:
1A. 我選擇不簽,是否可以視為「變相解僱」并追討應得之解僱補償
1B. 我選擇嘗試新工作內容并簽下新合約,但在3個月內發現新工作內容不適合自己并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是否可以視為「變相解僱」并追討應得之解僱補償

2. 如果公司沒有新合約下:
2A. 我不接受試新工作內容,而公司沒提供其他可接受方案,是否可以視為「變相解僱」并追討應得之解僱補償
2B. 我選擇嘗試新工作內容,但在3個月內發現新工作內容不適合自己并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是否可以視為「變相解僱」并追討應得之解僱補償

另外如果變成「變相解僱」,那本年度的獎金是否可以追討?

1.這個情況只能與僱主協商
2.獎金不可克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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