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有權要求僱員提早離職而不享有例假工資嗎?
我在現公司受僱了兩年多, 最近想轉換新環境, 而新公司叫我5月才上班, 想問一下如果今日(28/3)遞信辭職, 能指定下月30號為最後工作日嗎? 巧合下月29和30號是星期六和日(例假), 僱主有權要求僱員提早離職而不享有這兩天例假工資嗎? 有沒有哪條勞工法例定明?
我在現公司受僱了兩年多, 最近想轉換新環境, 而新公司叫我5月才上班, 想問一下如果今日(28/3)遞信辭職, 能指定下月30號為最後工作日嗎? 巧合下月29和30號是星期六和日(例假), 僱主有權要求僱員提早離職而不享有這兩天例假工資嗎? 有沒有哪條勞工法例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