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遣散費問題
公司因裁員遣散我, 佢發出左一個月通知, 我會係一個月之後完約, 跟住我問佢關於遣散費問題, 佢話會幫我遞申請去MPF個度拎返可以對沖個幾萬蚊, 之後佢就會就返差額再開票比我(因為佢話佢地結業開唔到全額比我先), 但過程可能要一D時間, 而唔係一般出面公司咁走個日出曬全數支票比我, 佢話等積金局個邊比票我, 咁樣做其實係咪都合法?因為我上網睇話佢係我停工後兩個月出到遣散費比我就得, 我又唔想大家關係決裂, 因為之後我仲會返PARTIME, 但上網見正常情況係一完工當日就出曬全數, 僱主自己再同MPF個度拎錢抵銷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