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一問 by Ricky , Tuesday, April 04, 2023, 19:24 (1068 天前) 本人於2016年8月以兼職入職 一直以來都夠418連續性僱傭合約 同埋有拎過年假等等 一直以嚟每個星期都有五日返工 但公司每星期減少咗兩至三日持續一個月 是否可視作停工 並可以取得遣散費 謝謝回答
停工一問 by 平頭豬腳涼 , Saturday, June 03, 2023, 10:40 (1009 天前) @ Ricky 遣散費是指公司因裁員或停工等理由將員工解僱時,依據法例支付給員工的補償金。根據香港 只要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 個月,僱員如欲追討遣散費、須在解僱/ 被停工後3 個月內,以書面向僱主發出申索遣. 你的情況不算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