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能接受公司醫生證明?
公司將員工病假用日數來定義員工屬於那一個類別,公司把員工病假分為三個類別:
當員工病假到底一年七天 或有一定既頻率 視為第一類
當員工被視為第一類後再於半年內超過三日病假 便會進入第三類
第三類 將不會享有公司醫療福利
我的問題是 當進入第二類別時
公司能否只接受公司內醫生開出之醫生證明,而不接受合資格的注册醫生開出之醫生證明書
無論公司或外間注册醫生都不會享有準貼「這個我明白是正常的」
但如不回到公司內的診所就診 公司將會視當日為擴工
若我當天是休假但身體已感到十分不適。但需要返公司睇醫生途中出意外 公司會承擔責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