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有關過試用期所享有的AL

by Edmond @, TST, Tuesday, May 02, 2023, 10:28 (1040 天前)

是咁的, 本人在上年10月初入職 亦在今年1月初已過試用期.
查閱返AL記錄發現只有今年的大假數量, 而沒有上年3個月(10/11/12月)的假期.
問返HR, 得到回覆就話AL係由過試用期先activate, 而試用期期間是不適用...
請問此是否正常? 之前做的所有公司都未試過...全是過左試用期都會prorata補回...
請問新公司此做法有沒有根據? 謝謝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