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扣錢
根據公司遲到扣錢問題,勞工處電話回應月薪可以按實際缺勤扣錢。而勞工法例裏面並沒有提及缺勤的定義,而勞工處回覆遲到公司係可按比例扣員工錢。勞工法例中的根據僱傭條例第32條,《僱員如果缺勤,僱主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如根據僱傭合約的工資是按時計酬者,則因缺勤而扣除的工資,不得超過與該僱員缺勤時間成比例的款額》按實際的意思是指按工資以時薪計算才可以扣減人工?那麼月薪呢?
另外,有案例HCLA42/2000判遲到不能扣錢。
請問可否解釋上述的問題?月薪也可以按實際比例扣錢,是2000年的判決出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