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號風球沒有上班,僱主話要扣年假/勞工假/例假/無薪假,是否合法?
近日有員工表示公司與員工簽訂合約條款,打風停業都會當作員工休息日,僱主此舉已經觸犯了《僱傭條例》。因條例有列明不能因颱風不用上班而扣減僱員有權享有的假期,根據《僱傭條例》的有關規定, 如僱主減少僱員有權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及休息日,以補償因發出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而損失的工作時間,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
咁佢宜個例係咩意思?
近日有員工表示公司與員工簽訂合約條款,打風停業都會當作員工休息日,僱主此舉已經觸犯了《僱傭條例》。因條例有列明不能因颱風不用上班而扣減僱員有權享有的假期,根據《僱傭條例》的有關規定, 如僱主減少僱員有權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及休息日,以補償因發出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而損失的工作時間,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
咁佢宜個例係咩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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