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津貼查詢
日前,本人因身體不適去求醫,因而需請假,當日(星期四)醫生給了一日假紙。但因為病情沒有好轉,第二日就去了急症室求診,醫生給了兩日假紙,因此請假兩天休息(星期五和六)。但病情都沒有什麼好轉,於是星期一轉睇中醫,醫生再給了兩日假紙。不過星期日本身是休息日,就沒有拿醫生紙。請問這樣是否連續請病假4日以上,可否拿到疾病津貼呢?
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以閣下的情況,星期四、五、六及星期一、二都有醫生紙,但是由於僱傭條例的規定了連續4天以上病假,方可享有疾病津貼,而連續性的意思是緊接每天,因此閣下星期日沒有醫生紙,令到星期四、五、六與星期一、二的醫生紙不能連續,失去了連續性,因而未能達到僱傭條例的規定,所以除非公司合約另有定明,否則不能享有疾病津貼。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