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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November 25, 2014, 09:59 (4119 天前) @ Mi

本人在該公司工作滿8個月,直至離職都未有簽公司合約,
公司在17/11解雇我,請我24/11上公司拎支要(包括一個月通知金)
當時公司未有計年假,公司話未做滿一年不可有年假,
但勞公法例本人可按比例獲取,所以即時致電勞工署,
公司話會出返年假假錢,但要遲兩天才可以再出。
之後會計打電話來,話:我在職期間請了6日病假,宜家要扣返我病假的假錢,
其他被解雇同事,不論有無簽公司合約都可獲有薪病假!
請問公司可以扣我病假錢?

多謝閣下的查詢,以閣下的情況,閣下在職期間請了6日病假,首先要視乎合約上病假的規定,如合約上沒有規定,則按僱傭條例規定處理,因此閣下必須了解6日病假是否連續,如果是連續病假,有醫生紙及累積有薪病假的話,是合乎僱傭條例,可以享有平均工資4/5的疾病津貼。因此如果閣下合乎要求,公司是不能扣除閣下該6天疾病津貼的,如果公司是支付了全薪,而閣下只合乎享有平均工資4/5的疾病津貼,則公司是有權扣除多付的1/5工資。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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