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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

by yan @, Tuesday, November 25, 2014, 22:13 (4119 天前)

本人於7月30-31跟公司申請兩日病假
8月1 為本人例假 合約上有註明
8月2 再次向公司申請病假
8月3 曠工
到8月3 晚上 收到公司間表時 發現自己的名字被剔除
便馬上通知主管 但無人接聽
其後數天亦有以電話進行通知 但同樣沒有回覆
時至今日 收到公司通知 要求賠償一個月代通知金
理由為 7月31日起 在沒有通知主管下連續曠工3天以上 私自離職
想問現時我是否需要賠償 病假紙在隨後已補發給公司
而合約亦沒有列明曠工3天以上 會被當為自動辭職
那公司要求的賠償為合理嗎?

代通知金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November 27, 2014, 12:39 (4117 天前) @ yan

本人於7月30-31跟公司申請兩日病假
8月1 為本人例假 合約上有註明
8月2 再次向公司申請病假
8月3 曠工
到8月3 晚上 收到公司間表時 發現自己的名字被剔除
便馬上通知主管 但無人接聽
其後數天亦有以電話進行通知 但同樣沒有回覆
時至今日 收到公司通知 要求賠償一個月代通知金
理由為 7月31日起 在沒有通知主管下連續曠工3天以上 私自離職
想問現時我是否需要賠償 病假紙在隨後已補發給公司
而合約亦沒有列明曠工3天以上 會被當為自動辭職
那公司要求的賠償為合理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以閣下的提供的資料顯示,閣下只在8月3日曠工,公司是指控是7月31日起在沒有通知主管下連續曠工3天以上,明顯是不合理。另外法例上沒有規定曠工3天以上 會被當為自動辭職,所以合約上如沒有相關規定,公司是不能單方面定奪閣下為私自離職,公司只有權力解僱閣下,但需要支付應有的補償。因此閣下應先向公司表明意向,反對公司的決定。如需要本會協助,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代通知金

by yan, Thursday, November 27, 2014, 15:55 (4117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但因為8月3日晚上所收到身間表沒顯示自己的工作地點和時間
所以在8月4日開始 已沒有上班工作
那我仍需向公司賠償嗎?

代通知金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November 27, 2014, 17:03 (4117 天前) @ yan

但因為8月3日晚上所收到身間表沒顯示自己的工作地點和時間
所以在8月4日開始 已沒有上班工作
那我仍需向公司賠償嗎?


閣下必須表明自己不是辭職,要求公司安排工作,如公司沒有再安排工作,則可向其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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