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薪金發放
你好,本人在今年10月10日(五)遞辭職信。理論上11月7日(五)是Last Day.
離職前,我還有8.5 Annual Leave。
我與老細協定5天Annual Leave用作提早Last Day, 即是10月31日Last Day.
3.5 Annual Leave 出錢。Last Day 當天已收到10月份糧金 + 3.5 天糧金
問題是11月份是否應該11月1日至11月7日之間的糧金?公司是否要發放?
多謝閣下的查詢,以閣下的情況,10月份糧金及3.5 天糧金已經處理了,但如Last Day是11月7日,11月1-2日是有薪休息日,11月3-7日是年假,公司是需要在11月7日之後7天內支付,否則已是違法,閣下是可以向其追討的。如需要本會協助,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