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期
本人正請了個兼職幫忙, 合約中注明解約要7日通知期 (7days' notice)。但因為是兼職,沒有特定的上班日,所以想知道這7天是如何計算。
假如員工的排班是
1/12 要上班,然後2/12-9/12都不用上班
如果員工在1/12辭職,通知期是到8/12 (7天都不用上班)嗎?
還是他要再上7天的班才算給了7天通知期?假若員工在交辭職信以後的7天是需要上班的,但又請了7天病假(有醫生紙),又可以當成有給7天通知期嗎?
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通知期主要是僱主僱員之間商議,兼職不是每日都需要上班,如果員工辭職,僱主可以盡快安排7天工作天給予僱員,令僱員可以盡快完成通知期,兼職工是比較彈性,因此僱主可以與僱員協商通知期的安排,合理處理事件。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