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單方面更改僱員職稱
如僱傭合約已明確註明僱員職稱,但因某些原因,僱主單方面更改僱員職稱,雖然人工不變,但是否遣法?特別是職稱級別上有差距。
如僱傭合約已明確註明僱員職稱,但因某些原因,僱主單方面更改僱員職稱,雖然人工不變,但是否遣法?特別是職稱級別上有差距。
如僱傭合約已明確註明僱員職稱,但因某些原因,僱主單方面更改僱員職稱,雖然人工不變,但是否遣法?特別是職稱級別上有差距。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而僱主未經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 可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即為不合理更改僱傭合約條款,不過如果只是職稱改變,工作內容及職位等級沒有改變,亦沒有對閣下做成利益損害,則閣下需要考慮是否引用法例進行申索了。如需本會協助,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