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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些問題
假設MD人員 月薪24000
24000/240hrs = 100/hr
100*8hrs= 800元
公司產線為月薪制週休二日 (所以周六乃休息日、週日是例假日嗎???)
每天正常工時為八小時
每天延長工時為兩小時
但產線人員每周六 進行上班八小時(自願性不強迫)
1.八小時是否不包含在勞基法規定的每月延長工時46小時內? 還是只算在兩週84小時正常工時內?
2.那這個週六上班的八小時薪資是雙薪800+800? 還是勞資協議即可? 還是前兩小時1.33後六小時1.66?
對於休息日/例假日/休假日的解釋不是很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