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條款
你好!我在工作的A公司要求員工離職後一年內不得在與A公司有業務來往的公司任職,但A公司是B公司的外判商,A公司曾與B公司簽訂了合同為C公司提供服務(當然B跟C之間也有合同),那A跟C是算作有業務來往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合約上對離職僱員的任職規限,都須要視乎條款是否合理,不過以閣下的情況,由於兩個公司之間都是有接觸,因此閣下可以在辭職時,與公司先作商討,讓公司提前知悉,並了解公司是否會作出追究,如雙方達成共識,即可以避免合約上限制及將來可以出現的合約糾紛。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