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病假
本人於10月頭產子,11月尾產假後上班!但一直都因產後引致嘅骨痛,而請病假沒上班!
有一天,公司經理跟我説不如我休息好再回來公司做啦!但我拒絕,因從來都沒打算辭職!
請問公司有權要我自動離職嗎?我可以拒絕嘛?如公司因這原因要辭退我,人工要怎計算,要賠償我嘛?因為我在公司已工作2年半,另外,下個月會出雙糧了,這時候被辭退,我有權要求出回給我嘛?
本人於10月頭產子,11月尾產假後上班!但一直都因產後引致嘅骨痛,而請病假沒上班!
有一天,公司經理跟我説不如我休息好再回來公司做啦!但我拒絕,因從來都沒打算辭職!
請問公司有權要我自動離職嗎?我可以拒絕嘛?如公司因這原因要辭退我,人工要怎計算,要賠償我嘛?因為我在公司已工作2年半,另外,下個月會出雙糧了,這時候被辭退,我有權要求出回給我嘛?
本人於10月頭產子,11月尾產假後上班!但一直都因產後引致嘅骨痛,而請病假沒上班!
有一天,公司經理跟我説不如我休息好再回來公司做啦!但我拒絕,因從來都沒打算辭職!
請問公司有權要我自動離職嗎?我可以拒絕嘛?如公司因這原因要辭退我,人工要怎計算,要賠償我嘛?因為我在公司已工作2年半,另外,下個月會出雙糧了,這時候被辭退,我有權要求出回給我嘛?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入職首12個月,每月可以累積2天有薪病假,第二年開始每月可以累積4天有薪病假,閣下工作了2年半即應該累積了48天左右的有薪病假,所以閣下因產後引致嘅骨痛,而請病假超過4天以上及有醫生紙証明,便可以放取有薪病假,每日可以享有平衡工資4/5的疾病津貼。另外僱傭條例的僱傭保障規定,如果僱員在放取有薪病假時被解僱,是次解僱是屬於不合法及不合理解僱,僱員可以申索僱主終止僱傭金及上限15萬的補償金。因此以閣下的情況,如合乎以上要求,公司是不能解僱閣下的,閣下更不應自動離職,因為自動離職可能令到閣下失去應有的權益,所以閣下可以引用法例向公司說明情況,保障自己。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我於公司工作了兩年,都有出雙糧,但現在說由於我經常病假嘅原故,今年會唔出俾我,可以嗎?
另外,我在現在的分店工作,經理話我經常請病假唔反工,所以掉我到其他品牌反工,亦話假如我再請病假,會出信勸預我辭職或叫我反多一個月,咁嘅情況又可以嗎?
我於公司工作了兩年,都有出雙糧,但現在說由於我經常病假嘅原故,今年會唔出俾我,可以嗎?
另外,我在現在的分店工作,經理話我經常請病假唔反工,所以掉我到其他品牌反工,亦話假如我再請病假,會出信勸預我辭職或叫我反多一個月,咁嘅情況又可以嗎?
如合約訂明了每年都有雙糧及沒有規定發放準則的話,公司是不能用其他理由不支付雙糧給閣下,如公司強行不支付雙糧是屬於違反僱傭條例的。另外工作地點是合約的一部分,更改工作地點是屬於更改合約條款,如是次更改是對閣下做成損害,閣下可以反對是次安排,如公司強制執行,是屬於不合理更改僱傭合約,閣下是可以向其作出申索。最後,公司是不能當閣下自己辭職的,公司只有解僱僱員的權利,而自己辭職是會令到閣下損失應有補償。因此閣下是需要權衡利弊,如有需要可以致電本會,待本會了解事件細節,方能有效地協助閣下解決問題,聯絡電話: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