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遣散費

by Sabrina, Saturday, December 20, 2014, 12:31 (4094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謝謝您的回覆!我簽的不是《往香港以外地方就業合約,是一般的合約,每年都要填報稅單!公司主張說沒有裁員所以不用給付我遣散費,我不明白如果不是因裁員解僱我,那是為什麼?公司說香港公司都是這樣,解僱員工不用任何理由,也不用付員工遣散費!香港真是這樣嗎?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