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大假計算方法
你好, 如本人今天2014年12月23日遞交辭職信, 預算一個月後2015年1月22日離職, 但我仍有17天大假, 公司是五天工作的. 我的最後工作日應該是連星期六日及紅日計即是2014年12月29日, 還是2015年1月5日?
你好, 如本人今天2014年12月23日遞交辭職信, 預算一個月後2015年1月22日離職, 但我仍有17天大假, 公司是五天工作的. 我的最後工作日應該是連星期六日及紅日計即是2014年12月29日, 還是2015年1月5日?
你好, 如本人今天2014年12月23日遞交辭職信, 預算一個月後2015年1月22日離職, 但我仍有17天大假, 公司是五天工作的. 我的最後工作日應該是連星期六日及紅日計即是2014年12月29日, 還是2015年1月5日?
多謝閣下的查詢,閣下在2014年12月23日遞交辭職信,一個月通知期即是最後工作日為2015年1月22日,而閣下有17天年假,閣下可以選擇在通知期內向僱主申請放取,或者完成通知期後以年假薪酬作補償。不過無論閣下是否放取年假,最後工作日都為2015年1月22日,不過只是閣下在放取年假不用上班。另外在放取年假是休息日及勞工假是不計算在內的。因此閣下只需要在工作天安排放取年假便可以。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