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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廿幾日無假放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December 27, 2014, 10:46 (4087 天前) @ Cheung wai hang

我幫太太問的,佢做sales,11月收到通知,由於臨近聖誕節、14號-28號都無得放假,咁由今年12月12日放完假、一直到今日(12月26)都無假放、要到出年1月1先可以再編人放假,而公司只會補返放假既工資、而我太太又怕事、唔敢問上司、咁我想問這間公司有觸犯法例嗎?同埋我可以去邊投訴?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如果休息日被要求工作,僱主需為僱員另定假日,不過如果雙方達成協議,是可以以薪代假的,如果閣下的太太,沒有與公司達成協議,公司必須在假期工作後30天之內另定假期給僱員。因此如果公司是沒有另定假期給閣下的太太,是可以作出投訴,第一步先向公司投訴,如公司拒絕要求,即可向勞工處投訴。如需本會協助,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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