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宵加班訂定
若當日於正常值班10小時後,有需要接續通宵加班。請問有沒有勞工法例訂定要怎樣計算或補錢給僱員?
若通宵加班達至10小時仍未能下班,那通宵10小時後的時數又怎樣計算?
若預早已安排了僱員當天的值班時間是於通宵時段(即通宵時段前不用當值),還需要補錢或補假給僱員嗎?
若當日於正常值班10小時後,有需要接續通宵加班。請問有沒有勞工法例訂定要怎樣計算或補錢給僱員?
若通宵加班達至10小時仍未能下班,那通宵10小時後的時數又怎樣計算?
若預早已安排了僱員當天的值班時間是於通宵時段(即通宵時段前不用當值),還需要補錢或補假給僱員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超時加班是因工作上的考慮需要接續工作,現時法例有列明工資定義,沒有訂定超時工資之計算。故此在入職時要了解僱傭雙方就超時工時計算金額或其他方式的補償方法。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 3766高先生/蔡先生
首先謝謝回覆!
那即是若入職時僱傭相方未有訂定任何有關通宵或超時工作的計算規定時,僱主是否只需補回僱員超時工作的鐘數或等值的金額便可以呢?
另外,本公司每位僱員每天工作時數是10小時。按以下例子,是否不算是超時工作?
僱員12月20日於10:00-20:00值班後,因公司有需要,並在僱員同意下安排於即晚(12月20日)23:00至12月21日7:00值班。之後,該僱員於12月23日照常於10:00-20:00值班。
上述例子情況應不算超時加班,也不需要補鐘或補錢,對嗎?
首先謝謝回覆!
那即是若入職時僱傭相方未有訂定任何有關通宵或超時工作的計算規定時,僱主是否只需補回僱員超時工作的鐘數或等值的金額便可以呢?
另外,本公司每位僱員每天工作時數是10小時。按以下例子,是否不算是超時工作?
僱員12月20日於10:00-20:00值班後,因公司有需要,並在僱員同意下安排於即晚(12月20日)23:00至12月21日7:00值班。之後,該僱員於12月23日照常於10:00-20:00值班。
上述例子情況應不算超時加班,也不需要補鐘或補錢,對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由於現時沒有標準工時,因此在超時工作補償上,公司是可以根據已往的做法處理便可以。其他問題閣下亦已經致電本會查詢了,本會便不再加回應,歡迎閣下再次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