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被要求上班工作
1.如當日是假期, 但公司要求上班工作
我是否有權拒絕,且不用解釋的?
2.如放假沒有上班,而公司當作礦工論,有否違法?
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除非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如僱主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另定休息日予僱員。另定 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48 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給予僱員休息日,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 罰款 5 萬元。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