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問題
你好, 我想請問有關於離職問題. 如果合約列明離職需一個月前通知,而若果我想在不到一個月內離職,是否可以?如果可以,是否需要賠償一個月的工資?例如我在1月1日通知公司辭職並想在1月26日離開,是否需要賠償一個月工資或只需賠償1月26日到1月31日的金額?
如可以,請附上有關條例以作參考,謝謝.
你好, 我想請問有關於離職問題. 如果合約列明離職需一個月前通知,而若果我想在不到一個月內離職,是否可以?如果可以,是否需要賠償一個月的工資?例如我在1月1日通知公司辭職並想在1月26日離開,是否需要賠償一個月工資或只需賠償1月26日到1月31日的金額?
如可以,請附上有關條例以作參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