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問題
我是保安員,上個崗位的公司因為要提升保安級別而覺得我未到提升咗保安級別的級數所以同我公司要求换走我(14年12月31日),而我向公司咗6日年假,而我公司叫我15年1月6日返公司辦公傾談新崗位事宜,我1月6號大約8點10分返到公司辦公室見經理,經理俾咗3個新崗位俾我選擇,我選擇咗一個比較近我屋企的,因其他兩個比較遠,但我經理同我講呢個崗位要2月尾先開始,佢會叫阿sir揾機場的崗位俾我做住到咗2月尾先吊來呢個新崗位,但是我阿sir話佢要整理一下資料叫我等電話,但是我由昨日一直等到今日早上大約10:30都無電話於是我打電俾阿sir崗位的情況,但我阿sir話將我的情況話咗俾另外一位知又叫我等電話,我等到下午14:00都無電話於是我再打俾阿sir,佢今次話另外果阿sir揾緊今日內會覆我電話,但我等到而家(18:25)都無電話,而我今日無工開又唔知我今日有無薪金,我想請問我公司咁樣答覆我是想我自動離職而唔使支付離職金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以閣下的情況,可先致電公司了解情況,如公司一直沒有回應及沒有安排閣下工作及支薪,閣下便可以引用僱傭條例中停工的條款作保障,根據僱傭條例,在任何連續 4 個星期內,不獲僱主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 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一半,或在連續 26 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三分之一,僱員便可視作被停工。而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 個月,便可以向僱主申索遣散費及其他離職補償。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