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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離職問題

by W小姐 @, Saturday, January 10, 2015, 00:47 (4074 天前)

我想查詢關於離職問題的花紅,公眾假期,年假。
案例如下:
本人2014年1月20入職
公司承諾會有花紅獎賞。
而2015年1月20後是否代表我可享有公司年假(七天)?
打算2月10日遞交辭職信,last day 3月10日。
期間還有公眾假期冬至,元旦,
以及通知期(2月)期內的初一初二。一共四天。

問題。
1~我如果2月10日遞交辭職信。那麽我是否獲得公司獎賞2014年度的花紅?
(本公司沒有雙糧)
2~我2月10日遞交辭職信,通知期30天內是否可以扣減那四天的公眾假期?如果扣減,
公司是否以此作為理由扣我人工?(通常公眾假期都不得當日放假)
3~我已經連續性十二個月為公司服務那麽這七天大假是否可以生效,而且
是否會在離職後補償七天薪金給我?
4~二月份只有28天,那麽公司是否有理由說這個月未夠30天而扣減人工?
5~公司花紅規定是2014年的年終獎賞性花紅,如我如上述期間離職,
公司如果拒絕花紅,是否合理?

問題暫時這麽多。麻煩解答。
-初入職場的女生 致上

請教離職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January 10, 2015, 16:58 (4073 天前) @ W小姐

我想查詢關於離職問題的花紅,公眾假期,年假。
案例如下:
本人2014年1月20入職
公司承諾會有花紅獎賞。
而2015年1月20後是否代表我可享有公司年假(七天)?
打算2月10日遞交辭職信,last day 3月10日。
期間還有公眾假期冬至,元旦,
以及通知期(2月)期內的初一初二。一共四天。

問題。
1~我如果2月10日遞交辭職信。那麽我是否獲得公司獎賞2014年度的花紅?
(本公司沒有雙糧)
2~我2月10日遞交辭職信,通知期30天內是否可以扣減那四天的公眾假期?如果扣減,
公司是否以此作為理由扣我人工?(通常公眾假期都不得當日放假)
3~我已經連續性十二個月為公司服務那麽這七天大假是否可以生效,而且
是否會在離職後補償七天薪金給我?
4~二月份只有28天,那麽公司是否有理由說這個月未夠30天而扣減人工?
5~公司花紅規定是2014年的年終獎賞性花紅,如我如上述期間離職,
公司如果拒絕花紅,是否合理?

問題暫時這麽多。麻煩解答。
-初入職場的女生 致上

多謝閣下的查詢,閣下的問題有五個,我們會分別作出回應,內容如下:

1及5.根據僱傭條例,僱員以連續性合約受僱滿整個酬金期,便可獲得年終酬金。酬金期應根據僱傭合約內指明的期間,如果沒有指定,則以農曆年度計算。閣下2月10日遞交辭職信,在3月10日離職,如合乎公司合約上的指明酬金期及花紅的特定發放條件,閣下的可以享有的。因此閣下必須了解合約內容,或者在辭職前向公司先了解有關花紅的相關事宜,確保合乎資格。

2.閣下在通知期內的勞工假是照常放取的,如果沒有放取,即需要在計算離職補償時一並補償。

3.閣下在公司工作超過十二個月,即可享有7天有薪年假,如在職時沒有放取,即需要在計算離職補償時一並補償。

4.閣下的通知期是以月為單位,即不需要計算當月有多少日,以閣下的情況為例,2月10日遞交辭職信,1個月通知期,即3月9日為last day,2月份是完整的一個月,工資即安排平時的方法計算便可以,但由於3月份只工作了9天,即需要按比例計算,計算方法:月薪/3月日數X9天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請教離職問題

by W @, Saturday, January 10, 2015, 18:05 (4073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工資即安排平時的方法計算便可以,但由於3月份只工作了9天,即需要按比例計算,計算方法:月薪/3月日數X9天

問題如下。
由於手上還有元旦,冬至,初一初二,未放取,可否列入通知期內?如果我的last day通知期內扣減四天公眾假期。
即系3月5日last dat,咁公司會否只計算這五天薪金?
辭職信需要列明last day如何得來嗎?

請教離職問題

by W @, Saturday, January 10, 2015, 18:12 (4073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或者這樣引述簡單
如果我列明last day為3月15日(星期四)
而我扣減了四天未放取的公眾假期,即系3月11(星期日)
但我通常5days工作,因此,我的確實last day事實系3月9日(星期五)
因此。問題是,公司出3月薪金,是否是以15天計算?因為公眾假期是我個人享有的帶薪假期。
--十分感謝。

請教離職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January 12, 2015, 10:55 (4072 天前) @ W

工資即安排平時的方法計算便可以,但由於3月份只工作了9天,即需要按比例計算,計算方法:月薪/3月日數X9天
問題如下。
由於手上還有元旦,冬至,初一初二,未放取,可否列入通知期內?如果我的last day通知期內扣減四天公眾假期。
即系3月5日last dat,咁公司會否只計算這五天薪金?
辭職信需要列明last day如何得來嗎?
或者這樣引述簡單
如果我列明last day為3月15日(星期四)
而我扣減了四天未放取的公眾假期,即系3月11(星期日)
但我通常5days工作,因此,我的確實last day事實系3月9日(星期五)
因此。問題是,公司出3月薪金,是否是以15天計算?因為公眾假期是我個人享有的帶薪假期。
--十分感謝。

last day是通知期的最後一天,計算薪金都是計算都當天,無論在通知期內放了什麼補假,都不會影響last day的日子。例如:last day為3月15日,閣下四天未放取的公眾假期,都是在3月15日之前放取,可能在12開始不用上班,但是last day仍然3月15日,計薪都是計到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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