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時補薪問題
公司在僱員合約及守則內,有註明僱員要出席一些額外公司活動,若不出席將會當作曠工或請假。
我想知道,我可否要求公司補回我額外出席活動時的時間?
另外,僱員守則列明,未做滿一年離職,需要按比例扣回已放的假期薪金作償。僱員是否有權知道這個比例是多少?
公司在僱員合約及守則內,有註明僱員要出席一些額外公司活動,若不出席將會當作曠工或請假。
我想知道,我可否要求公司補回我額外出席活動時的時間?
另外,僱員守則列明,未做滿一年離職,需要按比例扣回已放的假期薪金作償。僱員是否有權知道這個比例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