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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遇上法定假日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anuary 20, 2015, 12:15 (4064 天前) @ May May

多謝閣下的查詢,根據法例要求,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休息日的定義是在連續不少過24小時內,僱員有權不爲僱主工作。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
閣下現時休息日雖然有2天,比法例要求還要好,若公司以法例定義7天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法定假日是初一至初三,初四是休息日,故此僱主翌日可無需補假期。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 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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