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糧問題
本人於前公司工作滿一個月後於上星期15號辭職,
並已於辭職信中表明願意以7日薪金代替通知金,
亦已於當天知會上司及老闆。
但直至今天仍未出糧,致電查問時公司表示「都唔並在果幾日,,下個禮拜出比你啦,一般都係等埋其他人一齊出」
之後本人引用勞工法例,表明7天內唔出糧係犯法
但HR同事回覆「你告到去勞工處都無用,浪費時間,佢幫得你黎都出左糧,而且佢根本幫唔到你」
請問真係無用嗎?除左被壓搾外係咪完全無野可以做到?
另外想請問,勞工法例有無保障僱員既工作時間安排?
因本人從事服務行業,工作時間由公司編排,
但本人於正式上班時才被告知每次只會被告知1-4日內的更表,導致公司所有員工於月初時均無法得知該月份的假期,請問這也是合法的嗎?
另外(對唔住好多問題),本人與公司並沒有簽訂正式合約,只簽了一份「已閱讀並同意遵守員工手冊」的文件。
請問這有法律效用嗎?
因手冊內表明辭職要7日代通知金,但該手冊及該文件內均沒有列明本人薪金及如何計算該7日的通知金是多少。
感謝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