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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散費計算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Wednesday, January 28, 2015, 11:00 (4056 天前) @ Albert

請問公司遣散一名月薪5000元的員工,假若該名員工享有強積金供款,僱主是否不需另外補償? 員工可否要求以過往12個月平均工資的2/3計算遣散費嗎?

多謝閣下的查詢,公司遣散員工,而該名員工是按連續性受僱24個月以上,是需要補償遣散費及其他解僱賠償的,而公司有為僱員作強積金供款,在補償遣散費是可以將僱主供款的累積權益作對沖,但程序上是應該先計算及補償遣散費,之後在累積權益中扣除已支付的遣散費相同的金額作對沖。遣散費的計算方法:最後一個月薪金或者過往12個月平均工資X2/3X年資,以較高者為準。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3766高先生/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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