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移
公司打算由原來海外持有的母公司轉為國內持有,當中涉及先關閉現有公司及轉移員工到新公司,轉移後工作條件及福都不變,問題如下:
1. 如年資繼續帶到新公司,僱用條件一變,現有公司是否毋需作出遣散補償?
2. 員工有否權利拒絕?
3. 如員工拒絕轉移安排而辭職,她能得到遣散賠償嗎?
謝謝!
公司打算由原來海外持有的母公司轉為國內持有,當中涉及先關閉現有公司及轉移員工到新公司,轉移後工作條件及福都不變,問題如下:
1. 如年資繼續帶到新公司,僱用條件一變,現有公司是否毋需作出遣散補償?
2. 員工有否權利拒絕?
3. 如員工拒絕轉移安排而辭職,她能得到遣散賠償嗎?
謝謝!
多謝閣下的查詢,本身公司因各種原因結業,安排員工轉往新公司工作,在知道的情況下需釐訂新的合約條件有何變更,倘若保持不變,年資將繼續連接而願意接受,則毋需作出遣散補償。相反,不接受新公司的安排,原來公司便需要作出遣散費補償。
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 3766高先生/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