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僱賠償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February 06, 2015, 15:57 (4047 天前) @ kwan 多謝閣下的查詢,簽合約訂明入職條件,現時法例上,視乎工作性質及條件內容,若符合連續性合約(4.1.18),僱主須按照條例付相關款額給僱員。如有其他查詢,可致電:2779 3766高先生/蔡先生